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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章 导师求上门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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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唯有一声叹息,放弃了这个渣宅,甩门而去。

食堂已经关门了,路上的煎饼果子摊位也收工撤摊了。冯见雄只能饿着肚子赶到邱雪的办公室。

“邱老师您找我?”说话之前,他尽量调整了一下语气和音色,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瓮声瓮气的,尺度恰到好处。

“这是着凉感冒了?”邱雪果然被骗过,先关心了一句,“坐。我看你昨天开通了个博客、还发了好几篇文章?”

“这么快?您都知道了?”冯见雄也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引起注意。

邱雪顿了一顿,开门见山地直问主题:“我看你有一篇博文,名字叫《有恒产者有恒心》,写得就不错。把物权法的立法意义,和先贤的哲学思想结合起来谈,非常精彩——是不是还夹杂了一些你上次准备‘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’辩题时的素材?”

孟子的“有恒产者有恒心”,和管子的“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”,意思虽然不尽相同,但说的事儿还是颇有相通的。

当初冯见雄为第一场辩论赛总结了不少素材观点,放着也浪费,又想弄一片“未来的大律师”该写的文章镇镇博客的场子,所以昨晚花了不少精力,才把那些素材嫁接到了时下最热的“物权法”这个讨论热点上,精心打造出这篇博文。

这其中,也少不得借鉴了一些后世《物权法》盖棺定论之后、正方的精髓论述。

“确实是有这篇文章。”冯见雄直白地承认了。

邱雪欣慰地表扬了一句:“写得不错,不但有深度,而且切入点很好——地产商都会很喜欢的,要是能够影响力大一些,连长江学者计划背后的李家基金会也会喜欢的。”

冯见雄也没想到邱雪居然给他的文章这么高的评价,一时有些不知所措。

其实,这完全是因为在他眼中,乃至其他一切后世之人眼中,《物权法》乃至《民法总则》那都是顺理成章到不能再顺理成章的,所以不觉得这些正面论述有多值钱。

但是,这部法毕竟是07年3月两-会时才正式通过的。

在《物权法》出炉的那两年大讨论中,各种逆流的力量可是不少,比如人-大的杨教授,就站在一个大锅饭余孽的立场上,大谈“《物权法》究竟是保护私有财产,还是保护既得利益?社会注意国家该不该有《物权法》?‘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’这种理论,究竟是不是资本注意国家独有的?”之类的观点。

而且这样的观点还颇有市场。

尤其是很多学者明知道《物权法》一旦颁布、土地确权更明晰、拆迁会更困难、政府卖地的价格也会暴涨,房地产更会暴涨。法律颁布前就拿了地却先违规屯着不盖房子、等《物权法》出来后再盖的地产商更是会大赚特赚。

所以,凡是和地产利益集团没什么交集的学者,还是颇愿意给《物权法》添堵的。

这番学术竞争当中,一直到了2006年,才有几个北大的地产系利益代言教授,发出了名为《有恒产者有恒心》的一组檄文式论文,算是为《物权法》的最终通过盖棺造势。

然后一夜之间中国的地产商,不管有文化没文化,都喜欢上了孟子。

“原来亚圣还说过‘昼尔刈茅、宵尔索绦;亟其成屋,始播百谷。民之为道也,有恒产者又,吴恒产者无恒心,苟无恒心,放辟邪侈,无不为已。及陷於罪,然后从而刑之,是罔民也’这么棒的话?”

孟子这段话站在地产商的立场上翻译一下是什么意思呢?大致就是:

几千年前的古人,都知道要白天割茅草、晚上搓草绳(用于盖茅草房的屋顶),等房子造好了,才有心思种田收粮。有不动产(房地产)的人才有社会责任感、归属感;没房子的人就没有社会责任感、归属感。然后一旦没有社会责任感、归属感,那么那些没房的人就什么无耻短视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了。统治者如果无视人民没有房,等他们犯了罪再判刑,那就是“罔民”。

眼下才05年,国内的民法学者们还没敢激进到把《孟子》拿来这么用的程度。

冯见雄却是知道这么用没问题,是迎合了统治阶级最终的立法意志的。而且后世这类文章的精粹,都被他随手拿来了。

邱雪面对这么一堆大杀器,怎么可能不动心,不想涉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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